3、资料类:本变电所各设备的图纸技术资料,设备整定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摆放在资料柜内。 4、工作票及操作票执行完毕后,按规范认真填写,保存在文件盒内。 五、各种标示警示牌要求。 1、各变电所应悬挂盘区名称标识牌。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和硐室内必须醒目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2、备用三个“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已接地” 标识牌,在停电退出手车后必须悬挂在柜体醒目处。 3、灭火器材处有“灭火器”标示牌。 4、电话机、小灵通基站、精确定位器要有编号和标志牌。 六、室内外缆线及接地要求。 1、引出引入的电缆有穿墙套管,并必须严密封堵,从电缆沟走的电缆同样要严密封堵,电缆沟直接穿墙的必须进行压管后封堵。 2、在硐室外的电缆穿墙处,拐弯处两米内必须有电缆标志牌,并按规范符实填写。标志牌有型号、规格、容量(长度)、整定值、用途。信号线标志牌齐全(包括起点、终点、规格)。 3、电缆布置排列整齐,清洁无积尘。电缆沟内电缆不得落地。 4、接地系统、接地装置的材质、断面、连接以及接地电阻合乎规定。有编号管理。 七、硐室内设备要求。 1、设备应台台完好,小型电气台台合格。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无失爆且小型电器设备必须上架管理, 2、每台设备应有”防爆设备入井检查卡”,“设备标志牌”,“完好设备”“EAM编码”标牌,并按标准规范如实填写。 3、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变化,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设备前后都有负荷名称。在用高压柜一律将状态选在“远控”位,备用柜一律将状态选在"就地"位。 4、设备(电缆)布置排列整齐,设备距墙不得小于0.5m。 八、变电所要有直通调度的专用电话机。要有无线通讯分站,人员分站或精确定位器。 九、所内外照明灯具应完好,使用正常。灯的间距为3-6米。 十、保持硐室内温度不超过30℃。 十一、无人值班的变电所要上锁管理。必须有向外开,合格的防火铁门。门口应设有不低于40cm的防鼠板。 十二、笤帚、簸箕等清洁用具摆放在前门口。 十三、此细则从即日起执行。 燕家塔煤矿供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矿供电管理,规范各单位外供、转供用电,保证生产用电需求和安全供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大柳塔煤矿内部管理。 第二章 组织与体系 第三条 组织体系 组 长 机电矿长 副组长 机电副总 成 员 机电科 第三章 职责 第四条 管理职责划分 (一)机电信息中心是全矿供用电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矿用电的计划统计、上报工作、传达贯彻上级电力部门的文件和有关规定,负责全矿的用电分配、计量、收费、避峰调荷,制定节电措施、制定供电技术的培训计划及用电管理制度。同时还兼有对本矿用电及转供电用户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的责任。 (二)矿内(包括井下与地面)主要供电干线(电缆)、大巷及顺槽高压电缆的日常维护管理由机电队负责,各单位责任区的供电缆线和日常管理由各使用单位负责,变电所内的电缆由责任区队负责。地面配电点均由两井机电队负责,两井办公室及矿附属建筑物供配电由驻矿服务部或相应责任单位负责。 (三)承包商的责任区是:从矿方提供电源的馈电开关至各自的用电设备。(包括馈电开关) (四)两井变电所按照矿内划分由机电运转队负责各自所属变电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井下从顺槽口至各连采面的高压电缆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敷设 ,其他地点使用的高压电缆由机电队敷设;井下高压供电线路的检修工作由机电队负责。 (七)高低压变、配电点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停送电工作归管辖单位负责。 (八)承包商停送电由两井相应的接电单位负责。 第四章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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