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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系统区队岗位责任制

作者:admin 时间:2022-03-07 22:37来源:未知 点击:
队长岗位责任制 一、队长是本队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队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法令及三大规程。 三、严格按《作业规
队长岗位责任制
一、队长是本队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队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法令及“三大规程”。
三、严格按《作业规程》组织生产,狠抓工序质量管理、文明生产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
四、对生产现场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和隐患,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处理。
五、对本单位的“三违”人员和重大事故必须亲自组织追查处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六、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作业规程执行情况,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七、积极支持配合安检、质检部门工作,自觉接受安监、质检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执行支部决定,支持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实行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跟班副队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队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抓好班组的生产和现场的管理工作,确保全队生产任务和各项计划的完成。
二、组织召开班前会,安排布置生产任务,合理调配劳动力,科学的组织生产,抓好正规循环作业。
三、严格按照规程指挥生产,与工人同上同下,班中坚持巡回检查并向调度室汇报三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要问题除及时向队汇报外,并向调度室汇报,确保安全生产。
四、贯彻执行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抓好质量管理,使小班质量班班上等级,并对当班负全面责任。
五、在交接班时,及时交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下班工作安排和处理意见。
六、关心群众生活,承办队长委托的其它事宜,队长不在时,代行队长的各项职责。
 
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一、对本队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根据地质部门及设计部门提供的地质资料,科学严谨地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向职工干部贯彻。
二、经常积累,研究分析工作面地质资料;随时掌握工作面顶板变化和支护状况;生产区域内的通风,供电及运输系统等。
三、经常查阅采掘工程图和地质资料,掌握巷道进度和前方地质情况,经常与生产部联系,正确指导施工,对掘进前方地质变化提前编制针对性措施指导施工。
四、深入现场检查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技术指挥到现场,发现安全隐患要亲临现场组织处理,收集分析工作面的技术资料,掌握巷道围岩情况。经常检查掘进工作面的中腰线和施工层位,对不合格工程及时组织返工处理,提高工程质量,从技术上采取措施组织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进。对工作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队长汇报并提出建议,有权停止作业。
五、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操作水平,积极参与事故处理和追查。
六、制定本队的技术考核要求,协助队长搞好顶板、“一通三防”及机电设备的管理,积极推进质量标准化工作。
七、负责对本队事故的现场勘测,进行调查,起草事故报告。
 
班长岗位责任制
一、是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队长和工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班的安全,质量工作。
二、按照“三大规程”和质量标准化合理组织生产,不违章指挥,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亲自组织处理。
三、班前会要总结前一天的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当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根据工作面情况结合职工技术素质进行合理分工。
四、掌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熟知采面各种设备完好标准和质量标准化标准。
五、加强对工作面“一通三防”设施的管理,严格执行“三不生产”原则。
六、接受安监质检人员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七、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把当班存在的问题向队值班人员和下一个班交待清楚,不留隐患。
八、副班长协助班长搞好本班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班长不在时行使班长职责。
机电运输系统区队  岗位责任制
区队长岗位责任制
一、对本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全面执行和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制度和上级领导指示精神。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严抓“三违”。
三、负责职工的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的教育,主持安排安全活动日工作,负责对本队发生的各类事故和未遂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严肃追查处理。对质量低劣的工程,责令其必须返工,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尊重安全监察(检查)员的权限,听从安全监察部门的意见,自觉接受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经常分析研究本队安全动态,找出事故的规律,制定防范措施,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主持区(队)安全办公会议,制定各种安全措施和生产中各项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及时掌握区(队)的安全生产情况,抓好各项工作的劳动组织,施工工作,搞好本区队所辖范围内的文明生产、环境卫生,实现安全生产。
七、负责搞好本区队质量标准化、量化考核工作。
 
 
 
工长、班长岗位责任制
一、 在部长、区队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分管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是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
二、 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和安全技术措施。科学地组织生产,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及时制止违章作业现象。
三、 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设备检修管理规定和安全运转制度。
四、 经常组织检查设备的完好状态和防爆性能,、掌握分管范围内的设备、配件的计划、库存、使用、待修等动态。保证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齐全。
五、 组织设备配件的验收,认真检查配套情况、技术性能、备品配件、图纸资料等是否齐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 有权指挥和分配分管范围内的员工工作,抓好劳动纪律,对“三违”现象有权根据情节,按规定处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
七、 按时上岗,查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必须向部门、区队和调度室汇报,并在现场积极组织处理。
八、 负责对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并上报处理意见。奖罚分明不循私情。
 
井下维护电钳工岗位责任制
一、熟悉供电系统及设备性能、构造、操作方法。
二、熟悉掌握有关工具、仪表、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
三、保证工作质量及安装检修质量,节约原材料。
四、保证完成各项任务,遵守劳动纪律。
五、保证安全生产,不准违章指挥和作业。
六、服从领导,团结同志。
七、保证工作场所和分管区域的清洁卫生。
八、保证安全供电,和设备安全运转。
九、保证分管部分达到标准化要求,设备完好。
十、各种记录、报表应填写准确、清楚。
钳工岗位责任制
一、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钳工操作方法及钳工基础知识。
二、严格按图纸进行施工,发现图纸与材料不符或有问题时必须找有关人员核对清楚,方能施工,保证加工质量。
三、提高工效,改进工、卡、量具及生产工艺,节约材料,修旧利废,做好记录等。
四、产品加工完毕,必须按质量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找出原因吸取教训,不合格产品决不入库。
五、钳工工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好润滑、维护、保养工作。
六、爱护机械设备、工具、模具、量具等,不允许丢失或损坏。
七、搞好文明生产,加工配件材料摆放整齐,保持机床、设备、工具、工具箱清洁干净,车间门窗玻璃明亮。
地面电钳工岗位责任制
一、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严禁脱岗。
二、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电工作业规程和其它规定。
三、必须熟悉本区队电器、机械设备的原理、结构、性能,保证其安全运转。
四、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扫配电系统,对电器保护进行定期测定,做好原始记录。
五、加强岗位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按设备的电器技术要求进行保养,做好保养与检查记录。
 
电器设备修理工岗位责任制
一、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确保安全生产。
二、熟悉设备的构造、性能和工作原理。
三、掌握检修质量标准,修理工艺和操作规程。
四、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五、掌握本单位电器设备的数量、规格、安装地点,做到帐、卡、物、牌板四对号。
六、电器设备修理后,必须认真检查,试验合格后才能登记发放。
七、保证工作场所文明卫生,设备配件等排放整齐。
八、各种电器设备的台帐、发放、回收、修理记录完整、报表准确。
检修工岗位责任制
一、 检修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掌握设备检修工艺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 检修人员必须了解所修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按检修标准进行检修,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不许出库。
三、 要不断提高检修质量,改进检修工艺,节约材料,配件。做好废旧零件的修理复用工作。
四、 做好检修记录,检修完的设备要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确保检修质量。
五、 严禁违章作业,发生人身及机械事故及时汇报,找出原因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
六、 做好文明生产,检修好的设备摆放整齐,及时入库,保持工作场地清洁卫生,工具、材料、配件、摆放整齐。
七、 拆装零配件时,不得用锤猛烈敲打,要轻装、轻拆。
八、 检修中要保持液压元件清洁,符合质量标准。
水泵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运转司机要实行包机制,三班司机要分工协作,分片包干负责,严格执行“设备完好标准”,达到设备完好。
二、司机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三、上岗前检查:
(一)各部螺丝要紧固;
(二)各零部件齐全无损;
(三)转运部件灵活无阻;
(四)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五)温度、润滑油无超限;
(六)运转声音正常无异响;
(七)照明充足,信号可靠;
(八)设备“五漏”要根除。五漏即:漏电、漏风、漏水、漏油、漏气。
四、 岗中做到:
(一)发现处理问题及时;
(二)对设备“五漏”及时协助维修工处理好;
(三)发现异状及时查出原因,及时处理;
(四)经常检查各种仪表(包括电压表、电流表、温度表等)指示;
(五)经常检查各种安全装置;
(六)搞好机房和设备清洁卫生。
五、下岗做到: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交清设备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
(三)做到当班发生事故当班追查,吸取教训,制度预防措施
泵站工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做到安全生产。
二、熟练掌握泵站控制系统的结构、原理、性能,必须做到“三会”,会使用,会保养维修,会排除故障。
三、严守工作岗位,经常注意观察泵站转动情况,注意温度、声音及压力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停泵处理。
四、保证泵站零部件完整齐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五、保持乳化液清洁无杂物,配比符合规程规定。
六、在安装或回收期间为保障安全,未经工作面人员许可不得任意停泵。
七、泵站转移要安放平正,爱护泵站设备,不准任意拆卸,敲打设备部件。
八、搞好文明生产,严守交接班制度,升井后认真填写运转日志。
 
胶带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持证上岗,对皮带机安全运行负直接责任。
二、严格按照皮带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现象。
三、在皮带运行过程中,随时观察皮带运行状况,发现皮带跑偏、打滑、褂、卡现象及时停机处理。
四、对皮带各类保护随时进行检查严禁带病运转。
五、检修处理故障时必须闭锁控制开关。
六、搞好设备及巷道文明卫生。
 
刮板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三、刮板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交接当班刮板运行和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刮板输送机正常运转。
四、接班后认真检查机头、机尾压杠是否打设牢固可靠,并对刮板输送机做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处理好后方可运转。
五、司机开车以信号为准,只有信号听清楚后方可开车,否则严禁开车,工作过程中严禁脱岗。
六、司机在操作运行中,发现有矸石时,立即停车,捡出矸石后再运行,并对机头洒水设施严格管理,当煤拉完后及时停机、停水,确保煤质质量和减少能源消耗。
七、当班结束后,搞好周围的文明生产,并将开关手柄打到“0”位,并闭锁开关。
对机房内的设备要做到“三好”、“四会”即管好、用好、保养好;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肌故障。
 
井下文明生产管理及奖罚规定
一、管理制度
(一)实行井下堆放物料场地申请制度。
(二)凡需在井下堆放物料的单位,必须由堆放单位提前3日向安监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挂牌管理。
(三)轨道、风、水、抽放管等每个采区一翼只能有一个料场,料场必须设置在无风门的机轨石门内或其它废弃的巷道内,并按规格、尺寸、类别码放整齐,实行挂牌管理,运输大巷严禁堆放物料。
(四)采掘各单位的料场必须码放在本单位管辖的石门或巷道内,严禁在大巷堆放物料,特殊情况需经安监处批准(如大巷内新开口的石门等)。
(五)各单位搬家后,必须把原料场堆放的所有物料(含炮泥)全部搬走,并通知安监处进行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和安监处共同签字方可撤消料场。
(六)不使用的设备和不能用的管子、工字钢、π型钢、轨道、平板车、花车、耙斗机等必须及时回收上井。各水平花车、平板车及其它特殊车辆谁使用,谁回收。
(七)安监处负责全公司井下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由质检人员分点、分线、分片承包,每旬按照标准对井下各责任区域内的料场、大巷、皮带巷、机房硐室等进行动态检查一次;安监处每月组织两次动态检查,对文明生产不合格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处理完,限期不处理或处理不合格的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不能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
(八)各单位的支部书记是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行政正职必须安排文明生产的清理人员。各单位由于文明生产不合格导致罚款的,党政正职各负担50%,罚款必须在3日内上交到财务部。
二、井下文明生产区域的划分
 
 
 
 
 
 
 
 
五、奖罚规定及标准
(一)负责井下文明生产的单位,当月3个点不合格视为该单位不达标,每月每人扣20元,其余一个点不合格罚款200元。
(二)各采掘队的文明生产,跟随工程质量验收实行动态检查,发现一点次不合格,采煤罚款50~200元,掘进一点不合格罚款50~150元,全月累计计算。
(三)井下所有料场必须按规格分类,挂牌管理,牌子要写明单位、巷道名称、材料名称、责任人、日期等,一处不挂牌或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累计计算。
(四)皮带巷要求机头、机尾无浮渣、淤泥和积水,水沟畅通,电缆悬挂整齐,设备上架,废旧设备按规定码放和及时回收,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累计计算。
(五)通风区要加强管路的维修和主动检查,杜绝跑风跑水发生,发现跑风跑水汇报后8小时不处理的每处罚款50元,管路悬挂不合格每处罚款20元,累计计算,因跑风、跑水影响生产或造成大巷积水的,视情节每次罚款500~1000元。电车掉道撞坏管路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六)树立“电车(含矿车)掉道”就是事故的思想,矿车掉道必须及时停车处理,发现一次不及时处理或处理的车掉道痕迹20~40米的罚款100元,累计计算;拉坏的水沟必须及时修复,不及时修复的每米罚款10元,累计计算;处理矿车掉道用的圆木、板皮、木楔、石块及其它杂物、处理完后必须及时清理,否则,一处处理不净罚款50元,累计计算;翻倒的坏矿车24小时内必须处理好,规定时间内未处理的每辆罚款50元,翻倒的碴当班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的每车罚款50元,撒在水沟内的每处罚100元,大巷上水的,一次罚款500~1000元,坏矿车轮、轴当班必须回收,否则每件罚款50元,累计计算;处理掉道撞坏管理必须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安装队安设电缆由供电验收。
(七)维修轨道换下来的旧枕木、道轨当班必须回收或码放到运输区料场内,否则,一根枕木罚20元,一根轨道罚30元,累计计算;修道后巷道内的碴必须当班清理干净,否则,每米视情况罚款20~50元,累计计算。
(八)主要运输大巷、绕道、中央石门、车场铺设的永久轨道、不准打撑子,发现一次罚款50元,累计计算。
(九)井下所有水平、上、下山等的零散金属支架、支柱、π型钢、工字钢、风水管、道轨、托滚、皮带架、纵梁、溜槽、木料等必须清理回收,否则,每根(件)罚相关责任单位50元,不及时回收的每件罚款责任单位100~200元。
(十)各掘进园班组使用的道轨、风水管,由运输区、通风区下到各园班指定料场码放整齐,归各园班组管理,下不到位处罚运输区、通风区各200元。
(十一)掘进在大巷新开口处凡水沟被破坏的,必须及时修复,否则每米水沟罚20元,累计计算;新开石门造成淹大巷的,处罚500~1000元。
(十二)维修施工完后的场所必须彻底清理干净,必须把拆下来的碹胎、碹板、剩余的料石和各种换下来的物料全部回收上井,能够复用的转移到新地点使用,并把场地、水沟清理干净,否则,每个碹胎罚50元,碹板每根5元,料石一块10元,木料每根10元,水沟清理不干净罚款30~100元,场地清理不干净按文明生产不合格处理。
(十三)各水平大巷构成系统的,由维修队清理,未构成系统以前归施工单位管理。
(十四)通风区将不用的调解风门必须拆除,旧风门和水泥墩子必须彻底清除,否则,一个旧风门罚款50元,一个水泥墩子罚款50元,累计计算。
(十五)通风区砌风门、密闭用的砖、砂子、水泥下到井下,在不影响通风行人的前提下,砖必须码放整齐,砂子用砖圈好,严禁乱堆乱放,否则,一处罚款100元。
(十六)砌筑风门、密闭完工后,要及时清理干净,发现一处不清理或清理不彻底罚款100元,拆除风门、密闭,谁拆除谁清理,否则按上述规定处理,用不完的物料必须回收上井,否则,每块砖罚2元,水泥每袋50元,砂子每车罚款100元(不足一车按一车计算)。
(十七)跑浆一次按淹没大巷长度计算,每淹1米大巷罚款10元,累计计算,谁清理奖给谁,600、725、830、970水泵房因人为原因造成水淹大巷,每次罚款200~500元。
(十八)运输区要保证搞文明生产的车皮供应,每少供一辆罚运输区50元,累计计算,用车单位必须将矿车装满,且推至运输大巷,如造成压车,每车罚款50元,累计计算。由运输区提供数据,安监处核实,对用车单位进行处罚。
(十九)凡在各水平石门或大巷内发现废旧风门、栅栏板、废旧风筒等每件罚款20~50元。
(二十)维修队对乱堆乱放在大巷的各单位的物料(含运输区处理矿车掉道用的板皮、板梁、园木等)不及时回收而影响大巷文明生产的有权对单位提出处罚,经安监处核准后执行。
六、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井下文明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经理
副组长:党委书记  生产副经理  安监处长
成  员:副经理  党委副书记  总工程师  工会主席  各副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设在安监处,具体负责井下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七、其它
(一)对文明生产实行旬、月检查、月考核、月评比;
(二)建立罚款额账户,对文明生产保持好的单位或区域安监处有权进行奖励,奖励额不超过罚款额的60%。党政负责人各奖励奖励额的20%;其余奖金由基层单位自行分配,同时每季度评出前三名,评出后两名,公司将给予同等奖罚。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矿车  花车  大小平板车的使用管理规定
(试   行)
为了整顿轨道运输秩序,理顺轨道运输环节,确保各用车单位的车辆供应,减少提升运输环节对矿车生产的影响。特制定以下车辆管理办法,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种轨道运输车辆,包括矿车、花车、堵头车、大小平板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插销,三环链,软连接钢丝绳头,硬连接拉杆,双绳提升时使用的钩头车及动滑轮,统一由运输区负责管理。
二、新式大平板车、老式大平板车的轮对在使用前,运输区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有死轮、坏轮、弯轴异响,转动不灵活现象时,拆卸下来由本单位负责检修,检修好后经验收合格,负责安装在平板车上使用。矿车轮对由运输区负责检修,以此杜绝在运输区提升过程中出现的车辆甩轮现象。
三、各种车辆的其它部位补焊,检修由运输区负责。
四、花车、堵头车、大小平板车的制作、购买由机电动力部负责,确保达到如下数量。小花车60辆,堵头车10辆,大花车10辆。装管子用的花车10辆,大平板车60辆。
五、各种车辆所使用的插销、三环链,由供应科进货,所进货必须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否则,运输区拒绝领用。合格证和试验报告由机电动力部存原始档案,复印件由运输区存档,因所进货无合格证和试验报告而造成影响生产,由供应科负责。
六、各种车辆所使用的软连接钢丝绳头由运输区负责制作,制作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钢丝绳头直径:斜井提升时不得小于∮21.5mm,平巷牵引时不得小于∮18.5mm,并确保斜井提升时钢丝绳头的安全系数不小于6.5。
(二)钢丝绳头制作时可采用插接或打卡子两种方式。插接的钢丝绳头,其插接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打卡子的钢丝绳头,卡子数量∮18.5mm的钢丝绳,每头不少于4个卡子;∮21.5mm的钢丝绳头,每头不少于5个卡子;∮28.5mm的钢丝绳头,每头不少于5个卡子。钢丝绳钩头打卡子采用一反一正,严禁使用打结的钢丝绳头。
七、斜井提升用的钢丝绳头,每次使用前必须由运输区专职检查。钢丝绳检查人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07条规定进行检查,每钩提升时,必须由运输区钩头工对绳头的断丝情况、卡子情况、复形情况以及打弯、打死结等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八、平巷牵引综采支架及其它大件所用的硬连接杆,由运输区负责制作。制作要求:必须用2根不低于12#槽钢口对口焊接,两端连接钩头半园头对焊,连接钩头必须有绳槽,两端采用环形钢丝绳绕穿绳槽打卡连接。
九、各用车单位(掘进队除外)在计划用矿车、花车、大小平板车、堵头车前24小时,向调度信息中心提出用车计划。用车计划的内容应包括:用车单位、用车时间、地点、卸车地点、所装物料、设备名称、用车类型、数量。调度信息中心在接到用车单位的计划后,安排运输区准备车辆,并按供车时间、地点、数量及时供车,否则,每辆次罚运输区50元。车辆供到指定地点后,由用车单位负责向调度信息中心汇报供车的时间及数量,并看管好车辆及插销、三环链等连接装置,以防其他单位私自挪用。用车单位自车辆按计划时间供到用车地点时算起8小时内必须装卸完,并通知调度信息中心。调度信息中心安排运输区及时拉运提升运送到装卸地点。在运输线路上出现掉道,必须由运输区组织处理,并向调度信息中心汇报。运输区未按调度信息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时送到的,每辆次罚运输区50元。用车单位在运输区将车辆运送到指定地点后,6小时内必须将车卸完,然后通知调度信息中心,调度信息中心通知运输区回收车辆。用车单位无用车计划而偷用车辆或不及时装车、卸车,每辆次罚用车单位200元,用车单位在装卸车地点,无人接车或不向调度信息中心汇报车辆送到的时间、数量、车辆装卸完毕的时间者,每次罚用车单位500元。
十、各掘进队装渣用车必须在当班前2小时向调度信息中心提出用车计划。即早班:6时,中班14时,夜班22时。计划内容应包括:用车单位、数量、报计划人员姓名。调度信息中心接到计划后及时将用车计划通知运输区调度站,由运输区安排当班供车任务。当班车辆供到后,由掘进队工、班长向调度信息中心汇报供车时间、数量及汇报人姓名,每少供一辆矿车对运输区罚款50元。虚报、瞒报每辆罚款100元。
运输区按计划数量将车皮供到掘进头后,掘进队必须用完全部车辆。掘进头装完渣,每剩余一辆矿车罚掘进队100元。矿车装不满或装超(均以矿车上沿为标准)每辆罚掘进队100元。
十一、掘进头下料用车,早班装料的单位,装料前24小时向调度信息中心报用车计划,调度信息中心安排运输区夜班供车,中班送到位,用料单位次日夜班卸车,卸完的车皮算运输区夜班供给该掘进头的车皮。中班装料的单位,装料前24小时向调度信息中心报用车计划,调度信息中心安排运输区早班供车,次日夜班送到位,用料单位次日早班卸车,卸完的车皮,算运输区早班供给该掘进头的车皮。
 运输区没按计划供给掘进队下料用车或未按时送到用料地点者,每辆次罚运输区50元。掘进头未按规定的班次时间装料、卸料,按积压车皮论处,每辆次罚掘进队100元。
十二、使用矿车装载物料,严禁超长、超高、超宽。具体规定为:长不得超过矿车箱300mm,高和宽不得超过矿车箱200mm。使用大平板车装载的物料,宽不得超过平板车底盘,高不得超过1.8m(自轨面算起)。使用花车装载的物料,高和宽均不得超过花车两侧帮。否则运输区不予拉运,造成的影响,用车单位自负,并对该单位罚款200元。
十三、使用平板车、花车装载物料设备时,必须捆绑牢固,不偏不斜,重心落在平板车或花车中心。平板车装载的物料、设备严禁用铁丝捆绑,必须使用专用卡具或40T链子捆绑。卡具和链子由用车单位负责准备和看管。装载或捆绑不合格,运输区不予拉运、提升。造成影响由用车单位负责,并按积压车辆计算对用车单位每辆次罚款200元。
十四、变压器、空压机、对旋风机、皮带大件等其他超宽、超高、超重的大型设备,必须将轮子卸掉,用大平板车装载运输。并且由相关单位制定装车、捆绑、运送、卸车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有关部门、领导审批后,送安监处、调度信息中心、运转队等单位贯彻学习后,由调度信息中心安排运输区运送,安监处负责监督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否则,运输区不予运输。
十五、各单位所装料车、花车、大小平板车由副斜井提升下放,地面车辆由各单位负责运送副斜井车场,井下所装车辆必须推到运输大巷。主斜井只提升矸石矿车。
十六、对用车单位的罚款,由运输区出具罚款单,调度信息中心审核签字后,保送经营管理部执行。罚款的60%返给运输区,40%调度信息中心使用。
十七、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的规定与本办法有不相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节  单体支柱、∏型钢梁、工字钢、
U型钢、柱帽柱鞋及单体支柱专用车管理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进一步加强单位支柱、∏型钢梁、工字钢、U型钢、柱帽柱鞋及单体支柱专用车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减少不必要的人、材、物、资金的投入和浪费,达到安全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  单体液压支柱的运输、装卸管理:
一、支柱修理车间检修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合格后上好三用阀方可发放,否则,使用单位不予接收。
二、单体液压支柱的装卸必须做到轻装轻卸、杜绝野蛮装卸行为,单体液压支柱运到料场指定地点卸下后,整齐立放在巷帮,严禁摔砸支柱或扔在水沟里,并按规定与使用单位交接清楚。如发现野蛮装卸现象,罚现场责任人200元。
第一百二十条  单体液压支柱的使用与管理:
一、采煤队、综采队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单体液压支柱,不准用锤镐敲打单体支柱,防止人为损坏支柱。
二、乳化液的浓度:普采必须达到2%,综采必须到5%,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三、支设时三用阀平行于煤壁,顺槽支柱三用阀平行于巷帮。
四、不得超过支柱最大支撑高度使用。
五、采煤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在回撤时必须用人工卸载将支柱拉出,决不允许用机械回撤支柱。
六、不允许用单体液压支柱移设运输机,否则,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七、采煤队在回采过程中,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支柱防倒防下滑措施。如有完好支柱下滑,不得与失效支柱混在一起,并及时运回到工作面。若完好支柱回收升井经试压确认每根罚款100元。
八、对失效支柱应做好明显标记。三用阀失效可直接在工作面或运输顺槽更换,决不允许作为失效支柱往外排,否则,按前条给予处罚。更换时不得将煤粉带入阀体内和支柱内腔。失效的三用阀到供应科以旧换新。
九、失效支柱必须立放在石门上、下山平巷处,数量超过100根(综采50根)时,要及时安排回收。
十、综采工作面用于上下顺槽维护的单体液压支柱,备用柱必须放在距工作面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失效支柱的管理、处罚与采煤工作面相同。
十一、处罚规定:丢失率控制在1‰以内,少丢部分每根奖励500元,超丢部分每根按原价罚款,三用阀不允许丢失,如有丢失按原价罚款。
第一百二十一条  ∏型钢梁的使用管理:
一、采煤工作面∏型钢梁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严禁测向使用和落地,以防丢失。
二、在使用过程中,∏型钢梁接顶要实,特别是支柱端头上方不允许空顶,以免造成∏型钢梁弯曲变形、开焊或折断。
三、损坏的∏型钢梁,必须整齐码放在石门内或指定地点,利于清点数目和回收,又不影响文明生产。采煤队要妥善看管好顺槽或石门内损坏和完好的∏型钢梁,如有丢失自己负责。
四、处罚规定:∏型钢梁丢失一根罚款400元,允许损坏率为2%,超出部分每根罚款400元。
第一百二十二条  采煤工作面上下两巷工字钢、U型钢的管理:
一、两巷采用工字钢或U型钢支护的采煤、综采工作面两巷必须按规定超前工作面煤壁五架棚子替换出工字钢或U型钢,否则,发现一次罚款600元~3000元,即少替换一架罚款600元。
二、工作面回撤出来的工字钢、U型钢,必须按供应科坑代员指定的位置分类码放整齐,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两巷内不允许有平放或乱放的工字钢、U型钢,否则,每根罚款300元。
三、采面两巷工字钢的回撤不允许用机械回撤。在回采过程中,如巷道压力特别大时采煤队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主管副经理同意签字后,由生产部牵头会同采煤队、供应科三方在现场确定其范围和回收率,再由采煤队技术员编制切实可行的回撤安全技术措施,经生产部审批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擅自采用机械回撤工字钢、U型钢,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四、掘进队在供应科装的工字钢、U型钢下不到工作地点,在途中丢失或翻倒井筒不汇报,也不装车,每根罚款50元。巷道施工完毕后,剩余的工字钢、U型钢必须倒运到新的工作地点或回收升井,否则,每根罚款50元。
五、处罚规定:工字钢、U型钢丢失一根罚款200元。采煤队、综采队回收的U型钢支架卡缆应妥善保管,丢失一套罚款10元,交回供应科每套奖励5元。
第一百二十三条  金属柱帽和金属柱鞋的管理:
一、凡使用金属柱帽和金属柱鞋的生产单位要认真管理,使用中必须用挂链与单体液压支柱连接,防止丢失。采煤工作面备用的柱帽柱鞋必须在回风顺槽距工作面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或料场码放整齐,损坏的柱帽柱鞋放在运输顺槽石门下山平巷处码放整齐。
二、处罚规定:丢失率控制在5‰以内,超出部分每块罚款30元。
第一百二十四条  单体液压支柱专用车的管理:
一、单体液压支柱专用车,只能运输单体液压支柱,不允许运输其它物料,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运输区500元。
二、单体液压支柱专用车由运输区负责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使用中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不得带病使用。
三、单体液压支柱专用车入井卸完支柱后必须及时回收升井,运输区在接到回收通知后,应在一个班次内将单体液压支柱专用车回收至地面,如因回收不及时而影响生产,每辆车处罚运输区200元。
四、其他单位借用单体液压支柱专用车每辆车交押金100元,必须在24小时内回收交运输区,否则,押金扣除。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单体液压支柱专用车每辆罚款200元。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其他:
一、单体支柱、∏型钢梁、工字钢、U型钢、柱帽柱鞋的发放、回收、检修由供应科负责。供应科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坑代管理员,负责井下各类坑代用品的交接、验收、清查。检查监督使用单位按规定正确使用各类坑代用品。建立健全使用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二、供应科坑代管理员对井下的坑代用品要旬查月盘,即每月盘点三次,上旬、中旬各查一次,做好记录,月末全面盘点一次,对违反使用规定和丢失的单位按本办法进行处罚。
三、采煤队、综采队必须配备足够的坑代管理员,掘进队及其他使用坑代用品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落实责任,管好用好本单位的坑代用品。
四、新工作面的坑代用品移交前由掘进队管理,移交后由安装队或采煤队、综采队管理,谁丢罚谁。掘进队、安装队及停产的采煤队、综采队一律实行只罚不奖,即丢失或违反本管理办法者罚款,无丢失则不奖不罚。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加强对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实现矿井本质安全,特制定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条例。
一、资质审查及内业综合管理
(一)外委施工队伍必须具有矿井建设施工资质证,进入矿内施工前必须先经安监处、生产技术部资质审查备案,由公司安监处组织进行入井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签发入井资格证。
(二)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法人必须与公司签定施工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按规定向财务交纳安全、质量、工期保证金。
(三)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符合甲方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管理制度,并切实发挥其作用。当班作业现场必须要有带班队长指挥协调施工作业,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跟班队长为当班安全第一责任人。
(四)施工队伍要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熟知并掌握避灾脱险知识,准确辩识矿井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出口线路指向。
(五)对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要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备案。
(六)施工单位对规程措施必须贯彻到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让施工作业人员熟知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将作业点安全通道、避灾路线一并贯彻到每位作业人员,贯彻学习要有签字记录。
二、入井、升井检查
(一)入井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进入井下作业,特殊工种必须同时持有资质部门签发的有效证件。
(二)所有入井、升井人员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
(三)入井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工作服不符合要求、未携带自救器、安全帽质量不合格的人员不准入井。
(四)施工单位所有入井设备必须有入井合格证和防爆合格证并经检查登记后方可入井。
三、井下现场施工管理
(一)进入施工现场后,跟班队长要及时组织人员排查隐患,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无安全隐患。
(二)巷道掘进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保证支护质量,杜绝空顶作业。
(三)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注意保护巷道内一切安全设施及设备、管路、缆线。
(四)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器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影响其它单位施工或影响井下运输。
(五)施工现场使用电气设备,需经机电动力部指定取电源处,涉及到系统停送电必须办理停送电手续。安装、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施工作业点电气设备安装后必须通知机电动力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各种入井施工设备,必须符合矿井设备防爆要求。
(七)施工作业点各种图牌板齐全、清晰、准确。
(八)施工单位要加强自身施工队伍管理,不允许到与本单位施工无关的作业场所走动,严禁进入盲巷,严禁钻、跨、乖座皮带等生产运转设备。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负。
四、火工品管理
(一)凡使用火工品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当地公安局签发的火工品使用证,放炮员要有爆破证。
(二)严格执行火工品领用和发放制度。根据当日使用数量填写火工品领用表,保卫科、供应科审批后领用。
(三)火工品使用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有关规定。
火工品必须分类存放在专用的木箱内并上锁,在作业点的火工品必须要设专人看管,当班剩余的火工品要及时交回炸药库。严禁将火工品私藏于井下或带上地面。
(四)为了保证井下爆破安全,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一)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开展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每班有兼职安监员。
(二)作业现场及施工地点出现安全问题,需公司协助解决的,必须及时通知矿调度室。危及人身安全的问题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三)各施工单位对各级管理人员检查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按要求整改,不按规定时间整改的要暂停施工,涉及到人身安全和作业场所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经安监处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作业。
(四)各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的接受各级安监人员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整改,责任落实到人。
六、场地管理
(一)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金能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相关的安全规定。
(二)各施工单位要规范员工行为,不得任意损坏场区绿化植被、树木花草和其它设施,不得在墙面上、护栏、橱窗等表面上乱涂乱画。
(三)在矿内设有工棚、材料库的必须要建立消防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四)本管理制度对各外委施工单位有效,安监处及公司机关业务部门管理人员以此制度为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矿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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